外送行業的興起,讓人不用出門也能輕鬆填飽肚子。在凡事求快的現在,外送不只能解決肚子餓的需求,還可以填飽飢渴難耐的慾望;只要搜尋類似關鍵字,琳琅滿目的頁面選擇,敲定時間、地點與金錢,選好後一鍵預約,送到門前的專業服務,馬上將慾火撲滅,給你回甘就像現炮的五星好評服務。但是,特殊的外送服務,真的合法嗎?

 

 
 

性交易是指透過參與性行為來換取他人付款的對價交換過程,「對價」不僅限於金錢,只要當事人間認為是對價的性交,皆可稱為性交易;俗稱買春或嫖妓,進行者又稱為嫖客、性消費者。此交易須為雙方合意,若雙方並未達成相同共識,可能轉為性騷擾等妨害性自主行為。

 

娼嫖皆罰,專區例外

看過荷蘭的櫥窗女郎、走過日本的飛田新地等,在宣洩慾望時不必擔心被抓的性交易專區;雖然台灣已在2011年11月6日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原本「罰娼不罰嫖」的制度改為「娼嫖皆罰,但專區例外」,但現實社會的既有印象,是執法將近十年,仍沒有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的阻礙之一,導致性交易淪為「形式合法」的矛盾情形。

 

 

 

性交易的處罰依據

目前台灣的性交易已經不是《刑法》處罰之行為,成年人間的性交易,並非犯罪行為。如果被警察抓到,即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的「娼嫖皆罰」,實施三萬元以下罰鍰的行政裁罰。行政裁罰與開車邊講手機的交通罰單相似,只需繳納罰金,不必跑法院。

但在性交易的過程中,若其中一方未滿16歲,提前「轉大人」的行為,則被認定為有罪。因為未成年人對於性認知尚未成熟,即使雙方你情我願,喝幼茶的情形,就涉及刑法責任。

 

 
 

即使是風氣逐漸開放的現在,「性」對於社會大眾而言,普遍仍是關上門討論的私密話題,即使台灣性交易專區合法,根深蒂固的世俗眼光與相關團體的反對,仍是性產業生存的一大難題。

 

 

 
 
 
 

性交易相關法規補充

刑法第227條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

  •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1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推薦文章】

想要一夜情又怕仙人跳?教你4招「無懈可擊的約炮防身術」!

原來你都做錯了?「破解A5大迷思」做愛和看片根本差很大!

7招新鮮性愛技巧」大解放!重燃性慾讓你高潮升天愛到嫑嫑~

一週做愛X次有益身心健康!「做愛5大驚人好處」舒壓、減肥還能變年輕?

 

 

可樂研究社官方社群平台

▶️ 可樂研究社嚴選情趣商城,超多百樣成人用品

▶️ 可樂研究社超優質蝦皮商城

▶️ 訂閱可樂研究社YouTube頻道,帶你成為性愛達人!

▶️ 各式各樣的兩性新知,就在可樂研究社FB粉絲專頁

▶️ 情慾性愛趣味圖文分享,追蹤可樂研究社IG!

▶️ 訂閱可樂研究社官方Tiktok,一分鐘讓你了解兩性知識

本文作者 : 可樂研究社

作者資訊 : 「可樂研究社」起源於YouTube知識頻道,與許藍方博士、蕭詠嫻醫師等專家以及網路名人周荀DenKa合作,我們的理念是分享正確的兩性知識觀念,希望透過豐富的知識內容及品質優越的兩性產品,顛覆傳統對性的觀念,掀起一場愛與性的革命!更多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