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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研究社|情慾探險隊活動規範

可樂研究社|情慾探險隊 活動規範



活動名稱:可樂研究社 情慾探險隊 隊員招募活動

活動期間: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活動對象:年滿18歲以上,且有收到「可樂研究社 情慾探險隊」隊員成功錄取信件者。

活動名額:名額有限,有意願參加的參加者,請盡速報名,以免向隅。前10位報名且成功錄取的隊員還有機會獲得精美小禮,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參加方式

報名期間: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

報名方式:有意願參加者填寫本活動網頁上的報名表單,並提交報名資料。若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的時間已逾報名期間,主辦單位有權將其判定為逾期失效。

篩選機制:主辦單位將根據參加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篩選出適合的活動對象(即「可樂研究社 情慾探險隊 隊員」)。

錄取通知:主辦單位將自參加者提交報名表格後的14天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錄取通知給入選「可樂研究社 情慾探險隊 隊員」的參加者(下稱隊員)。若參加者未收到通知,則表示未入選,本活動恕不另行通知未入選者。


活動流程

  1. 接收產品:錄取通知發出後,主辦單位將根據隊員報名資料寄送體驗的商品(下稱體驗商品)至隊員收件地址,體驗商品類型包括但不限於可樂嚴選、許藍方博士或周荀DenKa代言的商品(例如按摩器、保健食品)。
  2. 體驗期間:隊員收到體驗商品後有21天的充裕時間,請盡情享受這些商品並探索其帶來的感受。
  3. 心得規範:隊員應於收到每個體驗商品後30天內撰寫體驗心得並提供給主辦單位審核,體驗心得內容至少應該包含以下條件:
    3.1 字數至少達300至500字,且不得含有毀損、誹謗、侮辱、妨害或影響體驗商品的形象或商譽等不適當或惡意批評文字。
    3.2 照片至少達6至10張,應包含體驗商品之正、背及側面照片、使用情境照片、實際操作照片。
    3.3 加註或hashtag關鍵字,應包含可樂研究社、可樂嚴選、情慾探險隊、體驗商品名稱、產品類別、代言人名字+推薦等主辦單位所指定的關鍵字。
    3.4 加註「本篇體驗商品為品牌免費提供體驗」文字。
  4. 審核規定:由於本活動體驗商品的特殊性,隊員應於體驗心得分享至自媒體前,將體驗心得先行提供給主辦單位審核文字及照片等內容,以遵守並避免觸犯社群媒體規範及相關法規。
  5. 分享心得:經主辦單位審核並確認體驗心得通過後,隊員應於收到體驗心得通過審核的信件後7天內,將該篇通過審核的體驗心得發布在隊員所經營的公開的自媒體或論壇平台(例如在PTT、Dcard、Facebook、Instagram、YouTube等,發佈一篇體驗心得貼文,發佈平台至少一個)。體驗心得的貼文內容應包括體驗商品的使用心得、個人感受及建議使用方法等,詳細的貼文發布規範將隨體驗商品一同寄出,請隊員務必遵守。

活動規範

  1. 參加者報名或參與本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網站公告的活動辦法、內容及相關規範條款的約束,且願意完全遵守及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2. 主辦單位
    本活動由樂信創意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可樂研究社」)主辦,其登記辦公室位於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彌陀路70巷34號一樓,且由主辦單位的合作夥伴、代理商和服務供應商提供支援。

  3. 隊員資格
    為參與本活動並符合隊員資格之參加者,應同意符合以下資格標準:
    3.1 參加者確認報名本活動時,為已年滿18歲或以上的自然人。未滿18歲者不能參加本活動或是傳輸或提交「個人資料」(所有有關參加者的報名資料,例如參加者的詳細通訊資料、本活動的回覆和照片)給主辦單位。若主辦單位發現有未滿18歲、冒用他人身分、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的參加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經錄取者亦同)。
    3.2 主辦單位基於審核本活動對象之必要,保留隨時驗證參加者或入選者所提供報名資料正確及有效性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驗證身份證明、真實姓名、年齡、電話、電子信箱、地址、自媒體平台和/或其它細節的任何內容。倘若有任何爭議發生,參加者或入選者不願意配合驗證相關報名資料、或所提供的報名資料無法判定或經發現有不正確、無效的報名資料時,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經錄取隊員資格者亦同)。
    3.3 本活動以及活動規範條款僅開放給台灣居民。請注意,倘若由於參加者或入選者所在國家或當地法律而不允許其參與本活動,主辦單位對此概不負責。
    3.4 每人僅限填寫一次報名表單,若重複申請恕無法認證多次。若發現參加者使用多個電子帳號或社交媒體帳號以規避此項規定,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經錄取隊員資格者亦同)。
    3.5 若參與者或入選者參與本活動,需要「監護人」或「輔助人」同意者,主辦單位特此聲明就此排除任何一般責任和/或法律責任,應由參加者及入選者自行負責。
    3.6 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的報名個人資料是自願行為,倘若參加者未提供或所提供之必要個人資料有欺罔、虛偽不實的情形,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經錄取隊員資格者亦同)。
    3.7 主辦單位對於隊員所撰寫體驗商品的心得,不得有違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利、違法重製、改作、竄改、偽造、不符合主辦單位所要求之「撰寫心得」或「審核規定」之標準,亦不得違反公平交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健康食品管理法等相關法規,亦不接受不完整的發布的體驗心得貼文。
    3.8 隊員收到體驗商品自覺不適合、不願意配合體驗、或不按本活動流程撰寫體驗心得提供主辦單位者,請勿拆封體驗商品的外包裝及使用商品,請直接聯繫主辦單位安排退回體驗商品,退回的郵資將由主辦單位承擔。若體驗商品一經拆封,但參加者不願意遵守活動流程,則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按新品價格進行賠償,參加者不得異議,且違反此規定的參加者同意免責主辦單位。
    3.9 參加者知悉並同意,參加者應配合本活動流程體驗商品、撰寫體驗心得,且體驗心得應該經由主辦單位審核確認後發布在隊員所經營的自媒體或論壇平台時,該體驗商品的所有權始歸屬隊員所有。

  4. 主辦單位權利修改本活動辦法條款與判斷隊員資格的權利
    4.1 在法律許可且不影響參加者的法定權利範圍內,倘若主辦單位認為本活動超出主辦單位的控制範圍,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可修改、終止、修訂或延長本活動且無須為參加者或第三方可能因此產生(不論直接或間接)的任何種類損失或損害負起一般責任和法律責任。參加者應隨時查閱我們的活動網站是否有任何自其上傳日起生效的更動事項。
    4.2 在本活動的任何時間,主辦單位保留權利可取消參與者的資格,只要主辦單位合理相信有發生任何種類的非法或不當行為。主辦單位就本活動有關的所有相關決定皆為最終決定,不另行通知。
    4.3 若參加者經錄取後發現有不符合本活動「隊員資格」或違反本活動辦法的任何情事發生,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資格(經錄取隊員資格者亦同),並銷毀相關報名的所有資料,參加者不得異議,且違反此規定的參加者同意免責主辦單位。參加者知悉並同意,一經主辦單位取消隊員資格者,該體驗商品將不會寄出;若已寄出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返還未經拆封全新的體驗商品或按新品價格進行賠償,參加者不得異議,且違反此規定的參加者同意免責主辦單位。參加者應返還主辦單位;若尚未寄出,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寄出。
    4.4 如遇天災、地震、颱風、疫情、停電、罷工等不可抗力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件,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日期之權利。

  5. 公平參與
    參加者保證經錄取後,所提供的體驗商品心得貼文,其貼文的文字或照片並未包含違反或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材料或反映出政治傾向,包括但不限於隱私、宣傳或智慧財產權,亦不包含未經授權的品牌名稱或貿易商標(除了主辦單位有限地授權參加者僅限用於本活動的活動用途),除非參加者擁有必要的權利、同意和許可而得以使用,且不包含具冒犯性、令人反感的、危險的、不當的、猥褻的、不當的、淫穢的、仇恨的、非法侵權的、誹謗或中傷的,亦不包含不法的材料,違反其所在地管轄區的法律或法規。若本活動是透過一或數個第三方平台進行,參加者同意參加本活動視為已保證並同意,其體驗商品心得相關作品並未違反第三方平台或社群媒體相關規範。

  6. 權利授權
    6.1 參加者提交報名表單時,視為已同意無償將體驗商品之體驗心得授權主辦單位爲品牌行銷廣告宣傳的目的,得於品牌之線上社群、通訊或影音平台(包含但不限於品牌之電商網站、部落格、Facebook粉絲專頁、LINE官方帳號、YouTube頻道、X(舊名Twitter)、TikTok等)使用,包含但不限於使用肖像、聲音、姓名(網名)、影音、圖文(全文使用、擷取部分文字使用)等內容及方式,且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可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内進行重製、必要的編輯或修改或/及結合其它必要素材(文字、聲音、圖片、其它影音視聽片段等)一併加以使用。
    6.2 參加者應確保體驗心得所拍攝及上傳的貼文內容,其文字及照片不得有違法、違反公序良俗、不會違反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或造成主辦單位損失或損害之行爲,如參加者拍攝上傳的照片中包含參加者以外的其他人員等(下稱「該第三人等」),則參加者應確保已獲得該第三人等的合法授權。如經主辦單位發現或有第三人檢舉有違反或是有違反之虞者,主辦單位有權不經通知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之資格(經錄取隊員資格者亦同),並刪除相關的所有資料,參加者不得異議,亦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權利或補償;如因參加者之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對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致生損害,參加者應就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侵權損害賠償、商譽損失、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負擔完全之賠償責任。
    6.3 參加者陳述及保證,由參加者上傳、儲存、傳輸、提交、交換或使本活動可使用的所有體驗商品心得貼文皆是由參加者單獨產生、著作、所有及控制而非主辦單位。
    6.4 參加者陳述及保證,已向任何涉及體驗商品心得貼文或權利服務或設施的人士(例如表演者、展出者、貢獻者等ㄋ)有效取得所有必要的權利、許可、同意和道德權利豁免。

  7. 個人資料收集與保護
    7.1 主辦單位可能自行於公司、可樂研究社的電商網站內部或是透過外部數據處理者來處理參加者的個資,外部數據處理者將依據所有相關數據保護規範代為處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基於本活動目的而收集參加者之個資,將只會用於和本活動原本或直接相關的用途所需,且只會由主辦單位、分支機構和委託的數據處理者以安全方式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並採取適當的管理措施以保護個資。
    7.2 參加者應提供最新且正確的個資,使主辦單位能篩選適當的入選者及通知成功錄取。
    7.3 主辦單位、主辦單位的合作夥伴、代理商和服務供應商和本活動承包商可能會以Email、電話或其它方式和參加者聯絡有關本活動的事宜。
    7.4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事項請參加者詳閱,當參加者報名本活動時表示已同意以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內容。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樂信創意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舉辦【可樂研究社情慾探險隊活動】活動、寄送體驗商品、本活動相關行銷目的。
    (3) 個人資料之類別:會員帳號、消費記錄、性別、姓名、網路名、地址、電子郵件、電話及參加者依據活動辦法所提供予主辦單位之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參加者參加【可樂研究社情慾探險隊活動】活動之日起至活動期間屆滿後一年內,法律另有規定者則不在此限。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主辦單位業務或服務所及的其他地區、利用對象所在的地區。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由主辦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通知、公佈及體驗商品寄送等)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8)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參加者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主辦單位申請(地址:嘉義市東區鹿寮里彌陀路70巷34號一樓/電子信箱:explore@colaresearchclub.com),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分或全部(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主辦單位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前述申請,主辦單位得向參加者請求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文件;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並應出具委任書,且提供本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加者請求為之。
    (9)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參加者將無法參加活動,若對參加者的權益產生減損時,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賠償責任。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參加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主辦單位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加本活動資格(經錄取隊員資格者亦同),並銷毀相關報名的所有資料,參加者不得異議,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8. 法律責任與保證
    8.1 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主辦單位、其員工、代理商或經銷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為參加者因自身所致因素,而參與本活動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害、人身傷害或死亡而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任何法律責任的限制如若涉及欺詐、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都應排除。參加者的法定權利不受影響。
    8.2 主辦單位不會對於參加者的任何收入、利潤、信譽、數據資料、機會等損失的所有法律責任(每一種情況皆不論是直接或間接造成),及參加者因參與本活動所招致或遭遇的任何直接或後果性的損失或損害,除非此等損失是因主辦單位未能履行其法律義務,在此情況下,樂信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仍在適用法律許可範圍內限制其責任在上述情況的範圍內。
    8.3 主辦單位對於下列事項不負法律責任:遲交、遺失、延誤、受損、被誤導、不完整、不合資格或不清楚的體驗心得;電話、電子檔、硬體或軟體程式、網路、網際網路或電腦故障、失靈、延誤或困難;傳輸錯誤;試圖發出錄取通知但參加者未接獲通知;任何企圖參與本活動的人的任何損失,不論該體驗心得貼文是遺失、未提交、錯誤處理。
    8.4 參加者陳述及保證,參加本活動並無任何條件且未受任何情況影響而無法安全地參與本活動或是會因此對他人造成風險,也並未因其它原因而被禁止參與本活動。
    8.5 主辦單位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會為參加者未能或延遲履行此等條款項下的義務而負責。
    8.6 在法律充分許可的範圍內,本活動不適用任何條件、保證或其它條款,且所有「體驗產品」皆以「現狀」送出,不提供任何種類的保證,不論是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暗示性地保證品質令人滿意或適用特定用途)。

  9. 一般事項
    9.1 若本活動辦法、內容有任何一條款之約定被判定無效、不法或不可強制執行,僅該部分條款受影響,而其他部分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與可強制執行性不以任何方式受到影響或損害。
    9.2 凡參與本活動的參加者及入選者,即視為承認及接受主辦單位樂信創意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本活動之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並得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如本活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活動期間、辦法或獎項)有任何未盡事宜,或有更新、修改、異動、補充或取消者,皆應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9.3 如對於本活動辦法有任何問題,請洽 explore@colaresearchclub.com。
    9.4 參加者或入選者報名本活動時,即視為承認、接受並同意本活動之解釋、效力及任何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民法相關法令為準據法,參加者及入選者皆應依誠信原則參與本活動。如本活動有雙方無法以誠信原則協商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歡迎您的參與,期待與您一同開啟這場刺激的情慾探險之旅!